上海南京福州深圳厦门杭州珠海苏州合肥西安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宁波南昌长沙常州芜湖无锡徐州
 
 
 
郑州淘屋网
首页 | 二手房 | 出租求租 | 商铺 | 别墅 | 地图选房 | 楼盘档案 | 加盟淘屋 | 论坛 | 网站建设
 
国土部重申城镇居民不得购买 宅基地使用权证_房事纵横_全国新闻_
   淘屋网>全国新闻>房事纵横
房源登记
房源筛选
区域选择
用途选择
户型选择
面积选择
价格选择
信息时间
有无图片
关 键 词
国土部重申城镇居民不得购买 宅基地使用权证
编辑整理:淘屋网  发表日期:2008年7月15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力争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此项工作。

      该通知称,在登记发证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同时,该通知重申,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另外,宅基地面积标准受到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也要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打印】 【关闭
 更多房事纵横
税务总局人士称正在调研土地增值税政…人民日报:央行连续降息对房地产业影响…
国务院调研土地增值税改革 楼市可能逐…上海大部制改革分拆土地与房屋管理职…
农民土地使用权需要制度保障土地承包权流转需延长承包期限
专家解读土地流转:对农民具有类似社…上海大部制改革分权 房屋管理与土地管…
城乡土地剪刀差加剧 呼唤土地制度新一…家庭承包制加专业合作社
降息减负个贷市场呈现四大利好土地法修订涉及农村宅基地流转 小产权…
中国年内第二次调降"双率" 通胀压力或…央行年内再降二率 发改委官员称利好楼…

 

 
 

关于淘屋 网站导航 联系我们 淘屋信箱 网站建设 免责声明
网络实名:淘屋 淘屋网 淘屋不动产 中文域名:淘屋.cn
Copyright© 2005-2008 Taowu Inc.
沪ICP备06012826号
上海淘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